他把他的工資卡給。
“林雨,你知道的,我這個人以前混蛋的沒什麼努力方向,過一天是一天,可以明天去死,也可以明天睡大街。”祁司北了眼睛,聲音很啞,“現在我有方向了,我在努力了。”
“你喜歡舟川,還是杭南,還是杉磯,舊金山。”
地名越說越多。
“還是世界上的任何地方。我們去買間房子吧。”
誰都不用被困在出租屋的發霉雨天里。無論是萬家燈火,還是千里曠野。
普天之下是大好河山。
“無論哪里,只要你想去,就是我的方向,我的家。”
雨滴滴答滴答,砸落在車頂。
林雨攥著那張銀行卡,有很長一段時間反應不過來。
討厭暴雨天。討厭下雨,討厭雨夜。
如果暴雨天,在這城市里有一盞彌彌燈火,亮在屬于兩個人的家里。雨水悶悶敲打著落地窗,餐桌有冒著熱氣的飯菜,臺上掛著的是兩個人的服,貓在床角睡覺,剛收工回家的人看見角落里的吉他,順手拿過來盤坐在邊,一字一句給唱喜歡的歌。
其實也是好天氣。
“你給我工資卡,可是我什麼都沒答應你。”
林雨低頭喃喃。
祁司北沒說什麼,俯就過來。
下一秒,覺自己頭上好像有什麼東西。
往后視鏡里一看,是給他買生日蛋糕商家送的紙皇冠。他把皇冠戴在了的頭上。
車門被打開,冷風往里灌,詫異看著祁司北直接從車里出去了。
毫不猶豫,單膝下跪在長街上漉漉的雨地。
雨水往上打了他的膝蓋。
“林雨做我朋友吧。”
明明能在演唱會上萬人面前演出的人,對節拍如此敏的人,一句話說得愣是因為張一點停頓都沒有。
學生時代的每一場考試沒有這麼張。
是他人生里,第一張不想錯一道題,只想拿滿分的試卷。
沒來得及準備戒指和鮮花,年跪在雨里,因為雙手空空而無措。
是永遠覺得給你的還可以更好,最好。
林雨坐在車里,戴著那頂金的紙皇冠,漂亮的整個人都像在發。
仰著頭不想哭,一直忍住了。直到想到祁司北這三年是一個人怎麼過得之后,眼淚嘩啦就下來了。
祁司北做什麼都可以去拿滿分。
在這里,也是滿分。
“如果我不回國,你會來找我嗎。”捂著掩飾緒,問出了第一句話。
單膝跪在雨天里的人沒說話。
其實那年,他去加州看過。
在那場冬天的杉磯,百年難遇的大暴雨里。那時候仍然一無所有的祁司北,花了半年攢機票,去的大學門口。
深夜走出校門的林雨,穿著一件好看的黑大,邊是撐著傘的外國朋友,兩個人說說笑笑走過街角。
他攔住路邊賣花的小孩,英文咬字標準。
畢竟如果沒有高三畢業那一年的變故,他會在大洋彼岸最好的音樂學院。
他買下所有的玫瑰,讓賣花的小孩走過去送給。
所以現在問他不回國,他會不會去找。
祁司北沉默了足足半分鐘。
二十九秒,每一秒的答案都是“一定會”。
但是最后一秒,是他的理智。他不要重提往事讓擔心。
“看緣分。”大雨里的人笑著別過臉,側臉凌厲分明,“緣分不夠,我就去爭。”
他還是那個,橫沖直撞也會殺出一條路的年。
車里連接著音樂電臺響了幾聲,林雨抬眼看過去。
主持人說,下一首歌播放的是《當冬夜漸暖》。
雨天收音嘈雜,FM90.7調頻仿佛老磁帶的雪花沙沙聲。
前奏的間隙里,傳出孫燕姿的聲音。
“大家好我是孫燕姿,今天我要介紹當冬夜漸暖。這首歌是這張專輯的最重要的一首歌,這首歌其實在講時間的流逝。就是說當很多東西,都好像有點變質的時候,很多人會有很多疑。重要的是我們如何過。”
的歌聲忽遠忽近。
“只要有一次的絢爛,下一次會更勇敢。”
車窗外的天和路燈,明明暗暗閃過。
是林雨閉上眼,都能看見熱烈的。
當冬夜漸暖,已經是舟川的春天。
“小北,我來坦坦地你了。”
聽見自己的聲音,如同一萬只蝴蝶振翅過的春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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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新房的事,最后定在杭南一新開發的樓盤。
回到他們十六歲第一次見面的城市。
首付八十萬,小區環境干凈,出門走十幾分鐘就可以到的律所。
那只貓也很喜歡。
趴在飄窗上曬太,照得它背上的白發。
有時候林雨覺得,其實貓什麼都不知道,只是跟著他們有家了,就很開心。
那陣子手里有活忙,雖然祁司北每天更忙。但裝修的事還基本都是他在琢磨,既要費盡心思想喜歡的風格,又怕打擾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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