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4日,一位大媽在去摘柿子的路上,聞到了些奇怪的味道;
“好臭的哦!什麼東西?”大媽自言自語。
這附近都是荒地,沒有種莊稼,自然也不存在什麼農家之類的;
可是,那臭味就是一一往鼻子里鉆。
大媽在附近找了很久,終于想起不遠有個廢棄的水井;
就在走近水井時,突然被嚇的跌坐在地上,怎麼會有一雙人腳浮在水面!
大媽嚇得一哆嗦,連滾帶爬的就跑開了。
沒多會兒,一群村民聞訊趕來;
大家再一查看,可了不得了!井底下,確實有個死人…
警方在接到報案後,也趕到了小村莊;
首先,是針對這口廢井做了封鎖勘察。
這口井,上面小下面大,已經荒廢多年;
仔細觀察,水里確實有一個人,頭朝下、腳朝上浮在水中。
為了能夠盡快打撈尸,警方找來水泵先干井水;
隨後,一名警員套上繩索緩緩進井底…
當尸被完全帶出廢井時,大家才看清,尸從頭到腳還套著一個大編織口袋。
死者,是一名40歲左右的,死亡7天左右;
由于腐敗嚴重,面部已經看不清楚,無法辨認。
在檢查時,警方在其羽絨服口袋里還發現了大量現金;
這個發現,幾乎可以排除命案系“財殺”的可能了。
隨後,辦案人員還在井中發現了許多石塊,很明顯是用來尸的;
據村民指引,很快就找到了這些石塊的來源,看來是兇手就地取材了。
據種種線索,警方判斷兇手很有可能就是本地人,便開始走訪;
警方一邊挨家挨戶走訪,一邊在最近的失蹤人口案件中查詢。
果然,一條重要線索出現了;
10月6日,村民陳斌報案稱妻子雷小蘭,在5號晚上出門後就失蹤了。
在經過DNA數據比對之後,確認的信息也很快出來,
死者,就是5號失蹤的雷小蘭。
雷小蘭的丈夫對民警說,妻子就是個農民,平時在家干活帶娃,沒有得罪過什麼人;
周圍鄰居和親戚也證實了這個說法,雷小蘭在村子里人緣確實很好。
就在這時,雷小蘭的兒說話了;
“10月5號晚上,有個男人來敲了我們家的窗。”
“我當時嚇了一跳,就問是誰。”
“那個男的問我媽媽有沒有在家,我說打麻將去了,那個男的就走了。”
據雷小蘭兒提供的線索,民警又去麻將館排查;
所有打麻將的人都說,當晚直到結束也沒人找過雷小蘭。
既然不是仇殺也不是為財,那麼就只剩下殺了...
敲窗的神男人為重點懷疑對象,民警也迅速調查了雷小蘭生前的通話記錄;
果然,一個阿金的,和雷小蘭的電話來往非常頻繁。
可一查,發現這個阿金并不在村子里;
雷小蘭死亡的第二天,他就去西雙市打工了,這也太巧了吧!
于是民警直接把他帶了回來,協助調查。
一開始,阿金拒不承認案件與他有關;
“不是我啊!那是我嬸子,我怎麼可能干那事!”
為了撇清自己的嫌疑,阿金東拉西扯一大堆;
結果說的越多,也就越多了。
在與民警的心理戰較量中,阿金崩潰了,終于承認是他殺了嬸子;
這一段不倫的,終于還是曝在世人的目之下。
直到阿金被判死刑,所有畫面這才消散...
每次能展現死亡後所有況的,無一不是怨氣深厚的鬼;
唉,又來大活了。
放下通靈筆,默念了好幾遍金神咒,臨時加強點防護吧~
看了看文件夾上雷小蘭的名字,手輕輕的放了上去。
下一秒,周圍場景開始變換;
剛一站定,面前出現一張腫脹發白又腐爛的臉,和陳易只有0.01m的距離!
靠,臉開大啊!
陳易趕後退了幾步,差點被腳下的凳子絆倒摔了一跤;
陳易這才發現,自己現在是在一個客廳。
可這客廳,在雷小蘭生前的畫面中沒看見過啊;
“嗬嗬嗬,有人來了。”
雷小蘭好奇的打量著來人,上不時滴答滴答的滴下水來。
陳易看著眼前這個死相很慘的人,開口道:“這里是哪?”
雷小蘭一臉疑:“阿金家呀,你是誰?不是我們這里的人吧。”
阿金家?阿金早就被槍決了啊!
陳易皺著眉:“你死了不去地府,跑阿金家來做什麼?”
雷小蘭翻著那因為被勒死導致外凸的大白眼:“當然是找他老婆麻煩了!”
“要不是,阿金早就和我雙宿雙飛了。”
???
尼瑪,大無語啊!遇上腦了!
都被人殺了還記恨人家正牌老婆呢,真是服了!
陳易一臉便的問道:“你不恨阿金嗎?”
雷小蘭上的怨氣開始翻涌:“恨,當然恨了。”
“但是阿金肯定也是我的,不然我們也不會在一起這麼多年。”
“可惡的是他老婆!既然沒有為什麼還抓著阿金不放!”
好好好,你一個婚外的小三覺得自己才是真了;
人家拿了結婚證的合法夫妻反而對不起你了?
這種傻陳易只在網上見過,沒想到還真遇上了。
趕走到其他房間查看,果然,在一間臥室看見了已經睡著的人;
床上的人骨瘦如柴,上的白中夾雜著許多黑,看來這些年沒被雷小蘭折磨!
給陳易氣的,回到客廳指著雷小蘭的鼻子就開罵:
“你這個蠢笨如豬的東西!阿金你個錘子!”
“你能把你勒死丟井里?你也不照照鏡子看看你現在的樣子有多嚇人!”
原本還無所謂的雷小蘭立刻捂住臉開始尖:“你閉!”
陳易可不會閉,接著開大:
“你們倆做出這種丑事,害的你家里人都要被人指指點點,你兒在學校都不知道了多嘲笑!”
“阿金的是他的老婆孩子,不然早就不顧世俗眼和你正大明的在一起了!”
“阿金害死你,你不去找他報仇,找上無辜的人算什麼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