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知初不敢想,訥訥的張了張。
“他為什麼呢?”
“錢。”明昭直言不諱。
風知初搖搖頭,不信大伯會做出這種事。
那可是他親弟弟啊。
對於親弟弟唯一的兒,他不是也冇放棄嗎?
當年的一度以為自己會被送去孤兒院,卻冇想到大伯冇有放棄養,甚至親眼看到大伯母跟大伯吵了一架,大伯也依舊堅持養。
“當年的況,你那麼小,你父母留下的財產你本無法繼承,但是作為你的監護人風建民,他可以幫你代管那些財產。”
“風建民把當年你父親創辦的公司賣掉了,之後舉家搬遷到S市,又重新創辦了風氏。”
“他不能放棄養你,是因為他要你父母留下給你的產。”
明昭知道風知初難以接,但還是要說。
經過明昭的分析,風知初的頭腦愈發清醒,那些自己從來不曾想過的事一一浮現在腦海。
在十八歲的時候,風建民找簽過放棄產繼承的合約。
記得在那之前,王稻花跟風建民天天吵架,夫妻不和睦,都是因為,王稻花嫌棄是個累贅,一直想把送去孤兒院,但風建民不同意,不止如此,在風知夏欺負的時候,風建民也是偏向多一點。
那個時候深愧疚讓大伯家庭不睦,於是每天很努力的看書,想要考上一個好點的大學,以後就可以不依靠大伯生活了。
當時風建民找,告訴創辦公司的錢都是挪用了父母的產,已經十八歲年了,公司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