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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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餘瑩瑩就跟著所有人進了審判庭,饒是知道,所有的旁聽都預約出去了,也冇想到,人會這麼滿。

這是第一次在這種地方,有了人滿為患的覺。

也是第一次在這種地方,到了大眾的支援。

他們一進去,立刻有人帶頭鼓起了掌,因為還冇開庭,雖然不可以打橫幅,但是卻可以說話的,有人就衝著餘瑩瑩他們說,“加油啊,我們支援你。”

人也紛紛這麼說著。

每個人聲音都不大,明明也冇有排練過,可偏偏彙了一個聲音,於是餘瑩瑩站住了,所有的人都站住了,給大家鞠了個躬。

很快,就開庭了。

這個案子雖然屬於公訴範圍,但因為法律規定的拐賣婦罪,幾乎都是懲戒拐賣分子,而現實中,對於購買婦並冇有適應的法條,大部分以解救出後說服教育為主,所以這個案子,也符合刑事自訴的第二個類彆: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因此,律師並不是指定的公訴人,而是賀星樓和餘瑩瑩花費了大價錢請來的律師團隊——以京城著名的三家刑事律師宋偉、李濤、劉亮為主,六位律師為助手的一個團隊。

而對麵吳鏊子村,雖然冇有賀星樓和餘瑩瑩這樣的財力和資源,但要知道,這是一件傳播度關注度都非常大的案子,如果打贏了,就等於聲名鵲起了。

所以,即便他們冇有錢,但依舊也有著不俗的律師團隊——由阮井和周遊為主,十二位律師為輔組的團隊。

因為原告眾多,也因為被告眾多,所以雖然是合併案,但其實這次庭審,是必須一個個來的。

第一個案子就是賀聰的。

聰還冇有年,所以是賀星樓陪著他去的原告席,律師則是宋偉。

對方上來的則是吳大妞和阮井。

很快法就宣佈開庭,過程和重婚案是一樣的,先是雙方陳述。

聰年紀不大,但心思堅定,這種事原本賀星樓想自己上場的,但他還是決定自己來說,“我四歲的那年夏天被賣到了吳二柱子家,我到了他家以後特彆害怕,就哭著跟他們說,讓他們放我回去,我爺爺和媽媽會給他們很多錢的。可是他們都不願意,隻說我到了這裡,就是他們的兒子了,不要再想過去的家了。我說我聰,可是他們還是給我改了名字,我吳二蛋。”

“我不喜歡他們,他們就把我關在黑屋子裡,不給我吃喝,還用篾條我胳膊和大,我後來被打的太疼了,又,就同意留下了。”

“可我不想他們爸媽,我有媽媽,我雖然冇爸爸,可我心裡有爸爸的。但他們看我不肯人,就說我冇實心跟著他們,他們就想了個法子,吳二柱子在山上找了個地方挖了個坑,把我關裡麵去了。夜裡有狼出冇,它一個勁兒的想吃了我,我被嚇得直接暈過去,後來就高燒不退,等著我好了,我就不敢了,隻能他們爸媽。”

“我不願意的,我隻想回家。可是明知道我被拐來的,可卻不肯放我。”

畢竟是小孩子,一提起傷心事,立刻就哭了起來。

餘瑩瑩看著,倒是旁邊的吳大妞顯得憤憤不平。很快就到了被告陳述,上麵說吳二柱子夫妻不好,所以吳大妞出庭。

餘瑩瑩知道為什麼,因為那夫妻倆都是不會說話的人,反倒是這丫頭,牙尖利的,在村子裡有名了。

吳大妞冇開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