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海裡調取記憶——
在母親把自己狠心賣了後。
猶記得家附近住著一個遊手好閒就喜歡吃喝嫖賭的混混。
那個混混聽說在母親和父親搬過來就覬覦著母親。
看來,在自己有意無意的撮合下。
他們功的“在一起”呢。
“媽媽喜歡你王叔叔,可是他現在欠了一筆錢。”
譚母此時麵容比之前更加憔悴不堪,甚至那臉上的皺紋都因為現在苦著一張臉而深刻了幾分。
“那個男人不是給你幾十萬了嗎。”
葉勳那天開著黑的跑車停在家門口。
不知道那輛車什麼名字,但從外觀就能看出價值不菲。
猶記得那天,自己的母親額外的對自己寬容包含。
甚至還想放棄那個計劃。
可然後呢?
虛偽的母裡摻雜著算計。
是太傻太天真。
一提到這個,譚母看著譚知夏的視線閃過一的愧疚,也僅僅是一。
對來說,譚知夏隻不過是上掉下來的一塊,是的所有。
能把賣那個價錢,還覺得虧了。
“你再幫媽媽找找那個人,讓再給媽媽一點錢。”
譚母避開了的話頭出手死死抓著譚知夏那細小的胳膊,渾然不在意是否疼痛般。
“你自己去找他啊。”
許是因為譚知夏看向的視線太過於冷漠冰寒,也許是因為居然說出這種話讓不可置信的怔住。
當譚母反應過來的時候,譚知夏已經出手來自顧自的跑進公寓。
譚母連忙追了上去,死勁兒的拍打門。
可譚知夏就是不開門。
就直接坐在地上無賴的耍潑大喊大。
周圍的鄰居紛紛不悅的開門打開看。
見有了“觀眾”,譚母拙劣的演技越來越生形象,也更加來勁兒。
著那模糊不清的貓眼看著外頭。
譚知夏轉過,背著門整個子跟冇了支撐似的落在地。
像是一破敗的娃娃一樣。
渾泛著死氣。
為什麼要活著啊。
房間冇有開燈,昏暗的。
隨著月亮高高掛在天上。
見譚知夏死活不開門,周圍的人也散的七七八八,各回各家炒菜做飯忙家務之類了。
臟狹窄的走廊隻有著天花板一個時好時壞的燈一閃一閃。
譚母膽小,一陣冷風吹來。
嚇得著脖子渾一抖,咒罵了譚知夏幾句,隨後站了起來拍了拍自己的上,不甘心的梗著脖子對著門喊道:
“你個冇良心的狗東西,等著我明天還來!——我就不信,我是你親生母親,你不理我!”
喊完,又是一陣風貫穿走廊吹來。
譚母冷的連忙下了樓離開。
譚知夏仍然靠著門,那雙杏眸呆滯毫無生機。
就那樣睜著眼。
直到眼角的淚乾了,剩下淚痕。
譚知夏站起來,神又變為冷漠一片。
從床底拿出一個很大的行李箱,開始收拾東西。
這裡,是萬萬不能再住下去了。
還好,記得公司有給每一位藝人提供住。
隻不過有名氣的是單獨的,冇有的則是統一湊合在公寓裡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