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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滴水·屍案調查科系列》 第三案 寄生惡念

因為時間急,明哥只戴上了一個薄薄的口罩便開始了表檢驗。

高一米六八,年齡在20歲至25歲之間,脂肪壁較薄,重約55公斤,死亡原因是頸脈銳傷,兇手是從其後用銳劃開了死者的脖子,一刀斃命。死亡時間不超過3個月。死者被害后,就近埋在了院子中,說明第一兇殺現場就在這裡。

「接下來,這幾間屋子是我們的勘查重點。另外,在院子中仔細尋找,看有沒有適合藏的地方,蘇煜的哥哥這麼多年沒有消息,這不符合常理,我推測他有可能也遭遇了不測。」

從「無頭浮—石橋—樓窯村—索橋村」一路走來,我們連續高強度工作了一周有餘,現在又發現一新的,為了儘快解開其中的謎團,明哥急聯繫了分縣局的英技員輔助勘查。

蘇煜戶籍地的現場勘查分為:痕跡檢驗組5人,由我帶隊;理化生檢驗組4人,老賢帶隊;法醫組4人,明哥帶隊。每組配備一名刑事照相員,胖磊跟明哥一組。勘查隊伍擴充至16人。

在本案上,明哥幾乎用了全市的刑事技英,之所以這麼大干戈,是因為我們在院子拐角一個被封死的水井中又發現了一白骨。經過DNA比對,這名死者正是蘇煜的同胞哥哥蘇杭。

截至目前,蘇煜、蘇煜的嫂子李艷梅、蘇煜的哥哥蘇杭全部被害,如此重大的案件讓市局一把手如坐針氈。為了補充辦案力量,刑警支隊長從全市調了50名刑偵骨幹組聯合專案組,由徐大隊任專案組組長做分工;專案組的首要任務就是要捋清3名死者的人際關係以及社會矛盾。

明哥帶著刑事技組對現場進行分割式的勘查,確保每一平方米的現場上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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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會定在深夜12點。在雲汐市刑事技這一行當,明哥的能力有目共睹,所以會議依舊由他主持召開。

明哥:「我向大家彙報一下法醫解剖的況。

「1號:李艷梅,,22歲,高一米六八,估算重55公斤,頸脈銳傷。殺人工為廚房的水果刀,第一兇殺現場在廚房,噴濺跡集中在廚房的灶臺上,推測李艷梅是在燒飯時被人用水果刀從後割開嚨,當場死亡。從腐敗程度以及室證綜合判斷,李艷梅的死亡時間超過2個月。兇手殺人後,將作案工丟在了現場。能在李艷梅做飯時將其殺害,說明兩人關係肯定不一般,推測人作案。

「2號:蘇杭,男,28歲,高一米七六,完全白骨化,頭骨有貫穿骨裂,為銳後腦死亡。法醫組取出時,在水井還找到了死者所穿的。蘇杭被害時,上穿了一件白襯衫,下穿一條黑西裝,腳穿白田徑鞋,襯衫左臂用別針固定了一塊黑的孝布。從蘇杭的穿打扮看,他被害時應該是在奔喪。蘇杭的母親在3年前去世,而我們通過分析骨的骨化程度,也初步推斷,蘇杭的死亡時間大致在3年前。也就是說,蘇杭被害時,正在給母親辦喪事。

「我們再看蘇杭的鞋子,白田徑鞋未系鞋帶。按照我們當地的風俗,給至親辦理喪事,必須穿這種白田徑鞋,這種鞋壽花圈店中均有出售,一般『頭七』過後才會換下。蘇杭被殺時依舊穿著白田徑鞋,說明案發時,其母親極有可能還未過『頭七』。

「專案組那邊已調查出,蘇杭的母親是3年前的7月14日下的葬,那麼蘇杭被害的日子就在7月7日至7月14日的某一天。在這裡值得注意的是,蘇杭作為長子,在母親『頭七』未過時,就遭遇不測。然而奇怪的是,其母在他未到場的況下依舊可以順利下葬,並且村民也並沒有發現異樣。也就是說,有人接替蘇杭主持了母親的葬禮,那麼能勝任的只有其親弟弟蘇煜。所以我推斷,對於蘇杭的死,其弟弟蘇煜要麼是知者,要麼就是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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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們再來分析一下李艷梅的況。據村民介紹,蘇杭失蹤的幾年中,李艷梅一直生活在村子里,當有人問及蘇杭的下落時,總是回答自己的丈夫在外打工。很顯然,李艷梅在向村民撒謊。自己的丈夫失蹤那麼多年,一沒報案,二沒四尋找,竟還故意瞞。種種跡象表明,李艷梅對蘇杭的死,也絕對知

「蘇杭被害,弟弟和嫂子都知,但都在刻意瞞,為什麼?」

葉茜:「兩人有。」

明哥點點頭:「我認可葉茜的說法。李艷梅被害時正在做飯,雖然鍋里的飯菜已完全變質,但從電飯鍋的邊緣痕跡還是可以判斷,李艷梅當天做的米飯是兩人的量。獨居子,做兩人的飯菜,另外那個人除了蘇煜別無二人。所以我們法醫組推測:蘇杭被殺時,有三種可能:第一,兇手是李艷梅;第二,兇手是蘇煜;第三,李艷梅和蘇煜聯手作案。而殺死李艷梅的兇手只有一人,他就是蘇煜。」

明哥點了支煙接著說:「我們再來分析一下無頭浮案。經比對,無頭男就是蘇煜。院子中李艷梅墳前有一塊木牌,寫著『兒李艷梅之墓』,小龍還在墓前發現了嫌疑人的鞋印,那麼本案的嫌疑人和李艷梅之間極有可能存在關聯,我們姑且可以認為們是母關係。

「但有一點我想不明白,我們之前推斷,蘇煜在被害前和嫌疑人發生過關係,如果嫌疑人是李艷梅的母親,那麼蘇煜應該不會連自己嫂子的親生母親都認不出吧?但從案件調查的況看,我們的偵查方向沒有偏差,那麼只有一種可能,就是李艷梅和母親之間很聯繫,到連蘇煜都沒有打過照面。法醫組目前就掌握這麼多,接下來痕檢組發言。」

十三

因為這起錯綜複雜的兇殺案由我們科室主勘,所以彙報工作依舊以我們科室為主,我和幾位分縣局的痕檢員對視一下,確定眾人都沒有疑問后,我開口說道:「蘇杭被殺案,已時過境遷,現場基本沒有留下什麼痕跡。我們痕檢組主要是圍繞李艷梅被殺案展開勘查。院中有4間平房,分別是堂屋、臥室、儲間和廚房。

「剛才法醫組已經介紹,李艷梅被殺的第一現場是廚房,我們在廚房中提取到了一串足跡,經過測算,不管從鞋印的大小、步幅特徵還是步角特徵,都可以判斷是蘇煜所留,從痕檢角度上看,李艷梅確實是被蘇煜所殺。廚房地面有大片拖拽跡,蘇煜在殺害李艷梅后,直接將拖拽至院外進行掩埋。

「接著,我們在院中的土墳前提取到了『無頭浮案』嫌疑人的鞋印。鞋印較新,通過觀察立鞋印的裂程度,未超過1個月。墳前跪拜痕跡明顯,嫌疑人曾在李艷梅墳前磕過頭;據鞋印的新舊程度,再結合蘇煜被害的時間,嫌疑人應該是殺掉蘇煜不久后,返回這裡跪拜。我們痕檢組推測,嫌疑人是在給李艷梅復仇。

「墳前的牌位是用麻繩蘸取油漆書寫,書寫的字跡很不工整,『兒李艷梅之墓』的字跡有書寫錯誤,反映出嫌疑人書寫水平和文化程度不高。墳包周圍的菜地有二次取土的鐵鍬痕跡,顯示出李艷梅的墳包被重新修整過。

「此外,我們還在室提取到了大量的指紋,通過比對,其中一種指紋和石橋三環鎖面的指紋可進行同一認定。如此一來,更加證實了殺害蘇煜的兇手確實去過索橋村。痕檢組暫時就這麼多。」

明哥:「理化檢驗組介紹一下況。」

老賢拿出一沓檢驗報告:「我們理化組首先通過DNA確定了蘇杭和蘇煜之間的緣關係,經檢驗,兩人為親兄弟。接著,我在李艷梅被殺的第一現場提取到了作案工——水果刀,刀柄和刀刃上均有蘇煜的DNA,這一點足以證明殺害李艷梅的兇手就是蘇煜。

「隨後,我們在李艷梅的墳包上找到了多株野草。」老賢說著,把野草的照片打在了投影儀上,「這種草長之後,有7片葉子,也七葉草。依照索橋村的氣候環境,草從冒芽到長齊全部葉片,大概需要20天,我們從墳包上將所有七葉草拔出,發現系發育基本都在同一個周期,由此判斷,墳地二次翻土的時間距今大概有20天,剛好和蘇煜被害的時間吻合。

「理化檢驗的結果也和大家推測的一樣:嫌疑人在殺掉蘇煜之後,曾來到這個院子中,給李艷梅重新堆砌墳包,並寫下墓牌。經過測量,李艷梅的墳包高1.5米,長2.2米,要堆這麼高的墳包,絕對是一個力活兒。案發時,室外氣溫在30攝氏度開外,嫌疑人在高溫天氣中堆土,會造嚴重缺水。院子中的取水工只有井,而井因長時間無人使用,膠皮早已被腐蝕。

「那麼嫌疑人要想喝水,只能去小店購買。索橋村相對封閉,很有外來人進,於是我們找到了村裡唯一的小賣部。小賣部老闆是位上了年紀的大爺,據他介紹,20多天前,確實有一個外來人到他店裡買了4瓶礦泉水。雖然去他店裡買水的人也不,但是大爺對這個人的印象很深刻,因為後來把喝完的4個空瓶又給大爺送了回去,那個人跟大爺說,在村裡做買賣不容易,讓他把瓶子收著,還能賣些錢。

「一個飲料瓶最多賣1錢,村裡通不便,所以老大爺每次都等飲料瓶攢多了再賣,好在那堆飲料瓶還沒有出售。我們理化組把那100多個空瓶全部買了回來,經檢驗,我們果真在其中4個瓶口上提取到了相同的DNA,該與死者李艷梅確定為母關係。也就是說,殺死蘇煜的就是李艷梅的親生母親。」

專案會開到這裡,我們基本捋順了其中的因果關係:哥哥蘇杭最先被殺,接著弟弟蘇煜殺死了嫂子李艷梅,最後李艷梅的母親殺死蘇煜,替兒報仇。

李艷梅的親生母親到底是誰,了破案的節點所在。

十四

調查死者的社會關係,由專案組偵查員負責,我們本以為找到李艷梅的親生母親並不困難,可專案組給的回話是,從來就沒有人知道李艷梅的親生母親是誰。

據村民介紹,李艷梅打小被抱養在索橋村,由蘇煜的母親一手帶大。除了蘇煜母親,沒人知道李艷梅的世下落。

索橋村經濟落後,村也沒有安裝監控,事過去那麼久,小賣部的老大爺也回憶不出李艷梅母親的長相了。更傷腦筋的是,李艷梅竟沒有用手機的習慣,查詢的通話記錄,除了和蘇煜有過幾次通話外,再無任何可疑通話。

李艷梅的親生母親到底是誰,竟了解不開的謎團。

為了找到線索,我們科室又把本案所有證進行了新一的梳理。在梳理的過程中,明哥發現了一,就是嫌疑人的拋——那輛125型托車。

125型托車多為大架車,這種車不符合生理構造,通常購買的可能不是很大。所以明哥懷疑,這輛車有可能是嫌疑人臨時借來的。嫌疑人有在樓窯村當小姐的經歷,既然能借來托車,那麼在樓窯村一定存在人際關係網。

兇手是李艷梅的母親,傳學規律,李艷梅有一半的基因來自母親,那麼兩人在長相上勢必會有相像的地方。如果有人經常和嫌疑人接,那麼當他看到李艷梅的照片時,一定會覺得悉。以類聚,人與群分,嫌疑人曾站過街,要想徹底搞清楚嫌疑人的份,只能從站街上下手。

於是明哥建議,針對樓窯村,開展一次徹底的掃黃行

明哥的話在市局「一哥」趙局心裡還是相當有分量的,當晚,市局黨委員召開了一次會議。會後,全局治安系統民警於晚上8點在市局大院急集合。

就這樣,代號為「利劍」的掃黃行於晚上9點拉開帷幕,全局共出500餘名民警將樓窯村團團圍住,行共抓獲站街134名,組織賣者12名。

明哥將李艷梅的照片分發下去讓所有人辨認,最終功夫不負有心人,有3名站街稱見李艷梅有些面,並指出其「敲大背」的大致方位在樓窯村西南角。

明哥分析,嫌疑人既然可以毫無遮擋地用托車拋,那絕對不會居住在人群集區,樓窯村周邊那些獨門獨院、通便利的小平房被我們列為調查重點。

雖然我們已經把範圍劃定得如此細,可實地調查時,那些多如牛的房舍還是讓人「一個頭兩個大」。如此一來,我們只能從證上下手尋求捷徑。

蘇煜被殺時平躺於床上,死因為心臟銳穿刺傷,嫌疑人作案時勢必會在室留下大量的跡。而房屋出租時,房東會提供床、櫃等日常傢。嫌疑人從殺人到拋要用去一個半小時,在這麼長的時間早已凝結,要想把凝結后的跡清掃乾淨,絕非易事。尤其當床單、床墊、被罩、牆皮等吸收很好的表面時,除非是使用覆蓋、更換等手段,否則絕對無法徹底清除。嫌疑人殺完人後,繼續居住的可能不大,當嫌疑人清理完現場,房東回來驗房時,肯定會有耳目一新的覺,我們只要聯繫附近房東,便能得到我們想要的答案。

通過這種方法,我們僅用了半天便找到了嫌疑人的暫住地。室雖然已被打掃得乾乾淨淨,但老賢還是在多個角落提取到了跡。經DNA檢驗,為蘇煜所留。

確定了兇殺現場,片兒警小張第一時間將房東傳喚至轄區派出所接詢問。經查,房東名肖靖,40多歲,是個混社會的老油條,其名下有一輛「鈴木125」托車。

小張:「你在樓窯村有幾間房子?」

肖靖:「七八間吧。」

小張:「樓窯村135號的房客你還有沒有印象?」

肖靖:「我只知道姓王,別的不清楚。」

小張:「你租房不登記份證?」

肖靖:「我想登記來著,後來給忘了。」

小張猛地一拍桌子:「別以為我不知道你心裡在想什麼,你們樓窯村的民房都用來幹什麼,你心裡不清楚?」

見房東低頭不語,明哥接過了話頭:「你的托車是不是曾經借給別人用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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