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
「你確定?」明哥語氣冰冷。
「確……確……確定。」
「我現在沒時間跟你打司,昨天晚上樓窯村的掃黃行估計你也見識到了。我現在可以明確地告訴你,有人在你的房子里殺了人,拋用的是你的托車,你可以什麼都不說,但我懷疑你是這起兇殺案件的幫兇。」
明哥那自帶寒冰技能的臉,本就給人一種威,此話一出,肖靖這個社會人也有些雙打戰。
「我給你10分鐘,你說就說,不說我不會再跟你廢話。」
「說,警,我說,這事真跟我沒關係,我只是和那個姓王的房客發生過幾次關係,僅此而已,別的我真不清楚。」
明哥點了一支煙:「把事經過從頭到尾說一遍,不能有任何。」
「哎哎哎。」肖靖點頭如搗蒜,「我記得是一兩個月前,姓王的房客給我打電話,說要租房子。於是我就騎車趕了過去,我一看是單子,大概就猜出對方準備租房幹什麼了。在攀談中,也承認了自己準備來這裡賺點兒快錢。當我得知兒不曉得樓窯村的規矩時,我就放棄了要租房給的念頭。」
明哥:「樓窯村有什麼規矩?」
「我們樓窯村是方圓幾十里有名的紅燈區,來這裡站街必須拜『大哥』,不管活兒多活兒,每人每月要向大哥上1000元的保護費,沒拜『大哥』的小姐,房東不準租房子給們,否則會遭到他們的報復,所以我不敢把房子租給。一聽就著急了,問我有沒有什麼辦法,我就……我就說……」
「別磨磨嘰嘰的,抓時間。」片兒警小張催促道。
肖靖:「我看長得還不錯,就說,如果真是做小姐的,我可以幫介紹『大哥』,但前提是,我必須驗個貨,萬一要是個警察打進來的間諜,那我豈不就了整個樓窯村的罪人?」
明哥:「這個理由還真是完。」
房東被明哥的嘲諷技能打中,有些尷尬:「我……我也沒想到當時就答應了,於是我們兩個就在房子里發生了關係,臨近下午的時候,我帶去『大哥』那裡登記上了名字,並了一個月的保護費。再後來我也去照顧過幾次生意,都沒收我錢,我覺得人不錯,想跟,不過後來不知道怎麼了,突然間就退房了。」
明哥:「這位房客有沒有向你借過托車?」
「借過。」
「借過幾次,什麼時候借的?」
「有好幾次,但什麼時間借的記不太清了。」
「除了以外,有沒有別的房客借過你的托車?」
「沒有,只有一個。」
「借你托車幹什麼?」
「說是回老家,我也沒問。」
「一般的會騎『125』托車的很,你對有沒有什麼特殊的印象?」
肖靖皺了皺眉:「托車是我教騎的。要說和別的站街有什麼不同,就是年紀有些大,活兒不是很好,應該是剛乾這行。」
「你那麼放心把托車借給,你們兩個之間關係應該不錯,你倆平時都怎麼聯繫?」
肖靖聽明哥這麼說,手揮得跟風扇一樣:「警,您可別這麼說,我只有的一個微信號,別的我可一概不知。」
「號碼是多?」
「×××××××××××。」
明哥隨後將賬號發給了網監,很快微信號的註冊信息反饋回來:王雨燕,,1977年2月2日出生,山市河北村人。
胖磊據份證號碼,列印出了王雨燕的戶籍照片,經房東肖靖辨認,就是那名借托車的房客。一天後,王雨燕被功抓獲歸案。至此,這起死亡3人的連環殺人案功告破。
十五
在民間流行這麼一句話,「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意思是說,不孝順的方式有很多種,其中無法傳宗接代為大不孝。由此可見,傳宗接代在中國人心中佔據多麼重要的位置。話雖這麼說,可傳宗接代有個前提,就是要討得到媳婦。從20世紀50年代初的「三轉一響」到現在的「有車有房」,這討媳婦的本與日俱增,連很多中產階級都快邁不過這道坎兒了。在一些偏遠的農村,傳宗接代的封建思想依舊是主流,重男輕的現象也是屢見不鮮。那些為了要男娃接連生個三四胎的家庭比比皆是,導致很多地方,越窮越生,越生越窮,惡循環,討媳無。
從傳學的角度分析,若想生男孩兒,那麼需父方的Y染與母方的X染結合,而Y染相對短小,極易到外界環境的影響,煙、喝酒、乾重活兒,都會給Y染的傳造障礙。
在農村,大多數男都會從事繁重的力勞,這會導致新陳代謝加快,產生大量酸,從而改變酸鹼平衡,假如男選擇在這種疲憊的狀態下同房,生兒的概率會大大增加。為了要個兒子,連續生幾個兒的事在農村早就不是什麼新聞。兒子生了,祖宗香火也有人繼承了,可另外一個難題又擺在眼前:若干年後兒子的媳婦怎麼討?或者說,拿什麼去討?
在貧窮落後的地區,這不是一家兩家要面對的問題,而是一個村甚至幾個村都要解決的實際困難。不過就算再困難,討媳婦這事也不可能指政府幫你解決。俗話說,「車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橋頭自然直」「三個臭皮匠,頂個諸葛亮」,總有奇人能想到奇招。所謂「生兒育」,很多家庭「生兒」的目標是達到了,可「育」的本卻讓他們苦不堪言,要是「一兒一」尚且可以勉強度日,若是「一兒多」,那真是給很多貧困家庭雪上加霜。為了緩解多方力,達到一石二鳥的效果,「」這一行當便應運而生。
所謂「」從字面上就可理解,們乾的就是給「小孩兒」說的活計。舉個例子,張三生了個兒子,李四生了個兒,張三的父母自知以後可能無經濟能力給兒子討到媳婦,而李四想要個兒子,又怕兒太多無法養活,於是兩家經「」一撮合,由張三出點兒彩禮,把李四家的兒接回家養,等李四家的兒長大人,給張三家的兒子做媳婦。這樣,李四也因此減輕了負擔,還能圓了要兒子的夢。
這樣的做法,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確實在表面上緩解了很多貧困家庭討不到媳婦的窘境。又因為很多農村人文化層次不高、見識短淺,「無知者無畏」的大有人在,有的人甚至抱有「不早下手,好媳婦都被搶走了」的愚昧想法。
尤其在20世紀七八十年代,「養媳」在落後的農村幾乎是普遍存在,而王雨燕的悲慘人生,就是在那個時候拉開的序幕。
1977年,王雨燕出生在一個極為貧窮的家庭,的父親為了延續香火,只能通過「」把一個又一個兒「嫁」出去,好換取生兒子的營養費。
王雨燕被「」抱走時剛剛滿月,是母親生下的第3胎,按照「」的規矩,介紹出去的娃,要保留父姓,而名字則由結親的家庭「賜予」。
之所以這麼做,也是頗有「講究」:
留姓,是為了以後認祖歸宗。都說「嫁出去的閨,潑出去的水」,但嫁兒,不是賣兒,怎麼著也要對得起列祖列宗,雖然大家都心知肚明,這是明顯的「當了婊子還要立牌坊」,但「里兒」和「面兒」都還必須要說得過去。
賜名,則是讓「新兒」更好地融結親家庭。很多人都有個習慣,喚名不喚姓,如果娃剛進門就帶了個生分的名字,說一千道一萬都會有些隔閡。
王雨燕過門的那天早上,天空烏雲頂、電閃雷鳴,的養父李旭本想換個大晴天再圓了這門親事,可「」選的良辰吉時豈能說改就改?於是眾人在瓢潑大雨中,把王雨燕抱進了門。李旭夫婦沒有什麼文化,在給「」包了10元錢紅包后,「」親自選了「王雨燕」三個字作為新閨的名字。其中「王」是其父姓,「雨」則是過門時的應景天氣,而「燕」則代表喜慶。這三個字連起來的意思為,王家的閨在雨天來到新家,給新家帶來福氣和喜慶。不得不說,「」這張巧確實深得眾人歡心,一樁本來骯髒不堪的易,在的描繪下,竟是這樣「鑼鼓喧天、鞭炮齊鳴」。
其實對李旭來說,本不該走到這一步,畢竟在農村只有混得不好的家庭,才會想著給兒子找養媳,但這又怪誰呢?用一句話來說,就是「自作孽不可活」。李旭本是十里八鄉有名的屠夫,多年來練就了一「庖丁解牛」的本事。都說「藝高人膽大」,可到了李旭這裡,「藝高」的人不膽大還很自大。
作為屠夫,殺完牲口后喝酒沖腥是必不可的步驟,按照屠夫行當的規矩,沖腥后當天不能再殺生,李旭也一直堅守著這個底線。可有一次村裡一戶人家辦酒席,原本只計劃著殺一頭豬,讓村民們沾沾葷腥,可沒想到的是,這戶人家想著「借喜收錢」,不本村,就連鄰村都收到了這家的喜帖,戶主回家一合計,一頭豬指定不夠,為了防止村民說閑話,戶主咬牙讓李旭再幫著殺一頭。當時已經喝得酩酊大醉的李旭完全可以拒絕,但無奈他耳子,聽不得別人兩句溜須拍馬,於是他「義無反顧」地把行規甩到一邊,又「磨刀霍霍向豬羊」了。
十六
20世紀70年代的中國,電力行業並不發達,很多偏遠農村還靠點煤油燈照明。那天夜裡,李旭藉助煤油燈微弱的亮,抄起屠刀向捆綁好的活豬砍去,可令他萬萬沒想到的是,迷迷糊糊中,這一刀竟砍斷了自己的手掌。殺豬本是之事,為了避免晦氣,一般很有人在邊,李旭的呼救聲被外人誤解豬嚎,等他被發現時,早已因失過多不省人事。
以那時的醫療條件,李旭能撿回一條命都是奇跡,哪兒還敢奢把斷掉的手掌重新接上。李旭的事,很快在村子里傳開,傳來傳去,難免會被人添油加醋,「殺生太多,遭報應」這個版本,被越來越多的村民認可了。
肢的殘疾再加上被玷污的名聲,李旭從那以後再沒了經濟來源,全家只能靠村裡的幾畝地過活。李旭和妻子育有兩一子,經濟負擔本就不輕,沒了屠夫的收,無疑是雪上加霜。
李旭大兒18歲,小兒15歲,兒子李龍才剛滿5歲,眼看兩個兒都到了出嫁的年紀,以當時的經濟水平,他也收不了多彩禮,兒子李龍未來的婚事是李旭不得不面對的事。到時候錢從哪兒來,他必須考慮一下。於是和妻子商議之後,他們只能選擇一個「保守」的辦法,提前把大兒嫁出去,用收來的彩禮,給兒子先結個「親」。
在那個聽從「父母之命,妁之言」的年代,李旭的大兒沒有一點兒選擇的餘地。兒那邊的親事剛一定,李旭這邊便開始聯繫「」,就這樣,李旭犧牲大兒的幸福,換回了兒子後半生的安頓。
王雨燕剛進門時,還是個嗷嗷待哺的嬰兒,李旭妻子斷多年,為了把孩子養大,他只能傾其家財,去供銷社兌換營養品。當時的李龍還是一個不知天高地厚的頑劣孩,他可不管王雨燕是不是在長,只要是好吃的,必須是他獨佔。可此一時非彼一時,囊篋蕭條的李旭,這次可沒有像往常一樣慣著李龍。只要李龍搶東西,李旭絕對二話不說,出皮帶就掄過去。
從小到大,李龍從未被父親如此毒打,經歷了這件事,他意識到,他不再是這個家的寵兒。王雨燕的闖,徹底改變了他在家中的地位。到挫敗的李龍,像是守衛自己領土的猛,把怒火全部釋放到了王雨燕上。
在這個家中,最讓王雨燕到迷的就是自己的份,從小雖然也管李旭夫婦喊爹喊媽,但卻能清楚地覺察到,與這個家總是隔著一層永遠也不破的窗戶紙。為了融進這個家,王雨燕做過很大的努力,可依舊無濟於事。直到多年後的一天,王雨燕才真真切切地知道,自己生活的這個地方竟是一座魔窟。
1992年7月2日,酷暑,15歲的王雨燕正穿著單薄的在閨房中午休,忽然,滿酒氣的李龍一把將房門推開,就在王雨燕睡眼惺忪之際,李龍已如惡狗捕食般將在下。王雨燕就是千想萬想,也不會料到李龍會對自己做出這種事。拚命地喊,希能得到李旭夫婦的搭救,可門外的回話讓陷了絕:
「喊什麼喊,你本來就是我李家買來的媳婦,李龍以後就是你男人,從今天起,你倆就睡一間房了!」
這一次,李龍是在父親的慫恿下,咬著牙走進了王雨燕的臥房。雖然他經常拿王雨燕撒氣,但「拳頭耳」和「手腳」絕對是兩碼事。對於父親的要求,李龍本是嚴詞拒絕,可酒壯慫人膽,在父親的一再唆使下,李龍也逐漸失去了底線。借著酒勁兒了「魚水之歡」的李龍,似乎開始迷上了這種覺。有了第一次,這第二次、第三次就變得水到渠;漸漸地,李龍也開始從心裡接了王雨燕是他媳婦的事實。兩個月後,年過花甲的李旭給李龍下了最後通牒,無論如何,他要在一年後抱上孫子。
父親的要求在李龍看來,也並非無理取鬧,畢竟他是父親的老疙瘩,肩負著傳宗接代的使命,雖然王雨燕還在含苞待放的年紀,但李龍兒也沒想過憐香惜玉。滿足洩慾與生子,才是王雨燕在這個家中的使命。
有句話說得好,「盼花花不開,盼人人不來」,就在李旭眼穿地等著孫子呱呱墜地時,一個娃的啼哭,讓這個家籠罩上了一層影。
王雨燕生完孩子的第二天,就遭到了李龍的毒打,一家人把怨氣全部撒在了這個「不爭氣」的媳婦上。按照李旭的個,他沒抱到孫子,這事絕對沒完。經濟拮據又想抱孫子,李旭在徵得李龍同意后,故技重演,讓「」給嬰找個人家。
在「送走兒」這件事上,王雨燕曾以死相,但還是沒能改變殘酷的事實。「兒李艷梅,左側腰上有一塊葫蘆形的胎記。」這是王雨燕對兒僅存的一點兒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