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幅足跡燈掃過,瓷磚地面未發現一枚足跡,走進衛生間,靠左邊的洗手池中,浮著幾條帶有跡的巾,顯然室已經被嫌疑人仔細打掃過。
痕檢告一段落,明哥帶著老賢走現場。
明哥踩著踏板,繞一圈觀察后說道:「1號,邵芬,頸脈正面銳傷,心臟位置兩銳穿刺傷。2號,葛明遠,心臟兩銳穿刺傷。3號,范芳,左側頸脈銳傷,心臟兩銳穿刺傷。這3腳下無噴濺跡和泊,他們是在別被殺死後移至此的。4號,葛亮,雙手手腕銳傷,心臟位置六銳穿刺傷,腳下有明顯的噴濺跡以及大面積泊,他是在客廳中被殺的。葛亮雙腳赤,腳底沾有跡,地面分佈大量雜的足跡,嫌疑人應該是先割開葛亮的手腕,等他多次掙扎后,才手置他於死地的。」
「難道是為了泄憤?」我問。
「現場沒有勘查完畢,暫時還不好說,」明哥出溫度計,「室氣溫15.5攝氏度,不算高,暫時不要移,我們要抓時間對其餘房間進行勘驗。」
四
按照中心現場的建築結構,現場勘查由外至開始。院中的那間鐵皮彩板房被確定為1號勘查目標。房子為長方形布局,東西長,南北寬;房門為簡易鐵皮泡沫板材質,朝西,球形鎖,呈開啟狀,推門無聲;進門靠北側牆立著一組櫃,靠西牆擺放一張南北向的單人床,床頭朝北,室其他位置相對空曠。水泥地面,無明顯鞋印。
單人床為簡易木板材質,床頭位置的白牆面上,有大量噴濺跡,床下地面有橢圓形泊,床頭放置著一盤熄滅的蚊香。從跡分佈看,這裡是其中一個兇殺現場。
老賢拿出筆和放大鏡,在標註了幾個嘆號形狀的跡斑點后,他很肯定地說:「這是頸脈噴濺斑,兇殺時,死者於平躺狀態,噴濺高度在30厘米以,那名老年死者是在這裡被害的。」
觀察跡形態判斷出位置,是理化檢驗員的必備技能。以脈管為例,脈噴濺是因脈破裂后,管力促使噴形的跡圖形。圖形的形與兩個因素有關:一個是管的直徑,另外一個就是。人的脈大致可以分為四種:第一種,頸脈,管直徑約6到7毫米;第二種,肱脈,管直徑約3到4.3毫米;第三種,尺脈,管直徑約1.5到3.4毫米;第四種,橈脈,管直徑約1.7到2.9毫米。而年人正常值為收90~139毫米汞柱,舒張60~89毫米汞柱。有了數據,我們只要選擇相同直徑的管,再調整強範圍,就能模擬出在不同強下形的跡圖案。脈管直徑不同,相同下形的跡圖案也不盡相同,當在現場發現多種跡圖案時,「老司機」僅憑眼便能做出推斷。
隨著年齡的增大,心臟收功能日趨下降,跡噴濺高度會明顯降低。青壯年噴濺最高可達2米,而本案床頭的跡僅覆蓋在30厘米的範圍,符合高齡跡噴濺特徵,所以老賢只是稍稍標註出了幾個跡圖案就判斷出了彩板房是邵芬被害的地方。
跡分析完畢,老賢又拿起了床頭那盤被跡浸的蚊香。
我很好奇地問:「賢哥,你觀察這麼認真,難道蚊香也能分析出有價值的線索?」
老賢把蚊香從支架上取下,放在鼻尖嗅了嗅:「市面上售賣的盤狀蚊香有兩種,草藥類蚊香和化學殺蟲蚊香。草藥類蚊香點燃時,會散發一種草藥的清香,其煙霧對人傷害很小。化學殺蟲蚊香因含有666藥、223農藥及DDT等化學質,聞起來很刺鼻,其煙霧長時間吸會出現頭昏、噁心的現象,而且這種蚊香在不完全燃燒時,還會產生多環芳香烴、羰基化合、苯等致癌質。
「從味道上判斷,現場這盤為化學殺蟲蚊香,很廉價,10盤裝的價格在3元左右。它除有害化學質外,還包括有機磷類、氨基甲酸酯類、酯類、碳、木屑等。每盤香的總長為102厘米,在無風的室,燃燒速度為每小時8厘米。該蚊香底座沒有灼燒痕跡,說明案發當晚這盤蚊香是第一次使用。」
胖磊聞言四下尋找,他果真在床尾找到了一個剛拆封的蚊香盒:「賢哥,10盤裝,裡面剛好了一盤。」
老賢拉開皮尺,測量后說道:「蚊香未燃燒的長度為54厘米,燃燒了48厘米,燃燒時間為6個小時。很多人習慣在睡前點蚊香,由此可推斷兇手的作案時間是在邵芬休息后的6個小時。」
胖磊豎起大拇指:「社會我賢哥,人狠話不多,牛!」
勘查繼續進行,我接著在門口位置有了發現:「賢哥,這裡有一片滴落跡。」
老賢換了一個大號的放大鏡,他仔細觀察后說道:「殺完邵芬后,嫌疑人應該是站在門口觀察樓況,所以才在這個位置形滴落跡。兇殺現場滴落跡有兩種況:一是嫌疑人傷,二是殺人工上有殘留。
「嫌疑人作案時,邵芬於睡狀態,這種況下,兇手傷的可能不大,第一種況排除,那麼只剩下第二種況。
「已知每滴的平均含量為0.05毫升。滴在地面上最終是什麼形態,取決於滴離開作案工后的速度。刀越長,作用在表面的力就越大,滴離開刀時得到的加速度也就越快,這樣滴與地面快速撞擊後會出現大面積星芒狀斑。我們只要測量斑的直徑,然後參照『滴實驗』資料庫,就能推斷出刀柄的長度範圍。」老賢說完拉開捲尺開始測量,「嫌疑人使用的是長刀,刀刃長度在40厘米以上。」
「開山刀、狗刀還是西瓜刀?」我開始漫無邊際地猜測。
老賢:「都有可能,現在還不好判斷。」
五
彩板房現場勘查結束,我們繞過客廳,直接來到了洋樓的2層。2層為兩房一衛結構,西側為南北兩間臥室,東側是衛生間,中間會客廳中擺放了一組沙發。
2樓地面也有大量拖拽跡,但奇怪的是,兩間臥室門框均有不同程度的劈裂。
胖磊有些納悶兒:「這是啥況?怎麼還把門給踹了?」
我指著房門:「先不管別的,磊哥你看,嫌疑人在門上留下了兩枚踹門鞋印。」
胖磊湊近瞅了瞅:「小龍,你有沒有搞錯,鞋底一點兒花紋都沒有,能判斷出來個啥?」
「男,高在一米七五左右。」我收起皮尺給出了答案。
胖磊有些不可思議:「真的假的,你是怎麼判斷的?」
「很簡單,」我指著門框解釋道,「鞋印雖然沒有花紋,但是從尺碼上依舊可分辨男。踹門時,的蹬力作用於門,同時鞋底也到一個大小相等、方向相反的作用力,如此相互作用的結果就是在門上留下了鞋印。」
「在踹門時,通常會出現三種況:第一種,高個子踹低腳。這種況,鞋印前掌反映完整,偶爾有下的現象,後跟反映不完整或僅出現後跟前邊緣。第二種,矮個子踹高腳。這種況,鞋印後跟反映完整,甚至會出現後跟后緣上推痕跡,前掌反映不明顯。第三種,與高相適應。其前、後腳掌力均勻,鞋印也相對完整。
「嫌疑人在兩扇木門上留下的就是第三種踹門鞋印。已知正常人上與下肢比例為1:1.06,只要測量出踹門鞋印距地面的高度,代公式便能算出嫌疑人的大致高。」
「誤差有多大?」胖磊很關心這個問題。
「不是很大,正負2厘米左右。」
胖磊收起相機:「那就基本上差不多了。」
鞋印提取結束后,我們從北臥室開始勘查。在北臥室中,靠東牆為一張單人床,其餘的地方均被櫃佔滿。南臥室也是相同的布局。老賢前後瞅了一眼:「北臥室床頭有頸脈跡噴濺,范芳的致命傷為頸部,是在北臥室遇害的。南側房間噴濺跡不明顯,而葛明遠的致命傷在腹部,葛明遠被殺時睡在南邊。」
「室櫃門呈開啟狀,現場有翻痕跡。」我補了一句。
胖磊:「難道是室搶劫殺人?」
我心中一:「但願不是,否則以居仁社區的辦案條件,要找到嫌疑人難度不是一般的大。」
胖磊悶哼哼地說:「唉!那麼大的社區,連一個管用的攝像頭都沒有,真是渾蛋。」
談話間,老賢把一沾有跡的棉簽裝進塑料管:「咱們勘查的古怪案件還嗎?別抱怨了,上3層。」
就在我們剛走到樓梯跟前時,我突然有了發現:「什麼況?這層樓梯上不沒有跡,甚至連一點兒可疑痕跡都沒有。」
胖磊:「難不兇手沒去過3樓?」
老賢:「3層是葛亮的住,而他是在客廳遇害,兇手沒上3樓也不是不可能,咱們上去看看再說。」
2層和3層是同樣的建築格局,只不過這一層的南臥室被改了電腦房。我們在北臥室並未發現異常,那間電腦房便了勘查重點。
電腦房門朝東,靠西牆擺放著一個書櫃;靠北牆是一臺冰箱,裡邊存放著各種酒水食;靠東牆是一張1米乘2米的電腦桌,桌上放置有顯示屏、鍵盤、鼠、檯燈、音響、煙灰缸、耳機、煙捲等。其中,煙灰缸有一支剛被點燃的「金皖」香煙,檯燈以及晶顯示屏均呈開啟狀。桌下有一臺電腦主機箱,機箱耳機孔連接一個頭戴式耳機,主機箱的電源指示燈也呈點亮狀態。
胖磊是個「宅叔」,他很了解宅男的生活方式,通過觀察室品,他分析道:「電腦椅力行至屋子最西邊;煙灰缸中的煙捲剛點燃就被掐滅,說明有突發況;機箱電源指示燈亮起,主機並未啟,晶屏於屏保狀態;頭戴式耳機丟在鍵盤上;據我分析,死者葛亮在上網時,可能遭遇到了突然斷電。」
我問:「突然斷電?嫌疑人乾的?」
老賢:「是為了引葛亮下樓?」
胖磊著下開始觀察屋電線分佈:「整棟樓的裝修風格很山寨,應該不是裝修公司所為,裝修時牆沒有開線槽,也未安裝集控電板。嫌疑人要想切斷電源,只能從電錶箱上做手腳。」為了證實假設,胖磊從屋中捋出電源主線,然後我們幾人沿著線路在院子的拐角找到了金屬電錶箱。
老賢:「你們看,箱上有跡,胖磊推測得沒錯。」
看著電錶箱上出的鎖環,我有些疑:「為了防止電,一般電錶箱都會上鎖,難道嫌疑人還帶了開鎖工?」
胖磊是個急子,還沒等老賢把跡提取完畢,他便一把拉開了電錶箱:「哎喲我去,還真讓你猜中了,你看,鎖不是在箱子里嗎。」
我從箱角落拿出那把小號三環鎖:「鎖環被剪斷,嫌疑人還真帶了開鎖工。」
胖磊:「斷面整齊的,能不能看出使用的是什麼工?」
「能造這種痕跡的工有兩種。第一種鉗類工,常見的有鉗、斷線鉗、鷹鉗、鋼鉗、胡桃鉗等。鉗類工一次剪切可形兩個斷頭,每個斷頭有兩個斜坡面,坡面大小基本一致。第二種剪類工,常見的有剪刀、鯉魚鉗、電纜剪等,剪類工形斷頭的兩個坡面大小不一致。從斷面分析,嫌疑人使用的是鉗類工中的大號鋼鉗。而且你們有沒有注意到連接電錶的進戶線,也曾被剪斷過。」
胖磊有些不解:「你說嫌疑人不是多此一舉嗎?要想斷電,把閘一拉不就了,至於把電源線剪斷嗎?」
「這恰恰是嫌疑人的高明所在。」明哥解釋道,「葛亮頭部有鈍傷,嫌疑人應該是趁葛亮下樓觀察電錶箱時,從後用鈍擊打其頭部致葛亮昏迷。假如電閘一推就能供電,那麼留給嫌疑人襲的時間便很張,他只有把電源線剪斷,才會讓葛亮長時間逗留在電錶箱附近。」
「難道這是一場有預謀的滅門案?」我問。
「還不能那麼早下結論,等所有證理完畢我們再。」
六
4,解剖任務繁重,明哥只能聯繫分縣局的法醫組聯合解剖組,由他任組長,全程指揮解剖工作。當我們手頭所有檢驗告一段落時,已是第二天中午。飯後,本案的第一次頭會在科里召開。
明哥開會有一個特點,最不喜歡說那些虛頭腦的東西,他向來都是直奔主題:「我先說一下法醫解剖的況。
「1號死者,邵芬,,74歲,頸脈銳傷、腔兩銳穿刺傷。脈創口有大量『Z』字形皮瓣,死者管被割開,嫌疑人在作案時有重複切割的作。穿刺傷將整個腔刺穿,從傷口橫截面觀察,作案工是三棱軍刺,這把軍刺的刃口很長,市面很有售,懷疑兇手有特殊的購買渠道。我查詢了相關資料,兇手使用的長刃軍刺,高仿貨售價在2000元左右,軍用貨價格要在1萬元以上。明明一把普通刀就能辦到的事,嫌疑人應該不會大費周折地特意去買一把三棱軍刺,因此我懷疑,軍刺有可能就是嫌疑人唾手可得的東西,選它作案完全是由於便利而非刻意。
「2號死者,范芳,,49歲,頸脈一銳傷,腔兩銳穿刺傷。相比邵芬,嫌疑人這次的殺人手法相對乾淨利落,頸部一刀斃命,腔兩次穿刺加固。
「3號死者,葛明遠,男,51歲,腔兩銳穿刺傷。嫌疑人殺人的手法再次簡化。
「4號死者,葛亮,男,25歲,雙手手腕銳傷,心臟位置六銳穿刺傷。從他的傷口分佈可以很明顯地發現,嫌疑人針對他作案時,已遠非殺人那麼簡單。」
明哥稍做停頓,他把幾張照片打在投影儀上繼續說:「除葛亮外,其餘3人著單薄,兇案發生時,他們可能在深度睡眠狀態。邵芬年紀最大,而致命傷最多,表現出嫌疑人作案時極不自信,無法確定自己的行為是否可以造邵芬的死亡,所以兇手有多次加固行為。結合彩板房的地理位置,4人中,第一個被害的應是邵芬。
「彩板房地面有大片的滴落跡,兇手在殺死邵芬后曾站在門口觀,在確定自己沒有暴后,他打開房門直奔2層,選擇下一個作案目標。2層有南北兩間臥室,南臥室居住的是葛明遠,北臥室為范芳。2層樓梯口距北臥室較近,范芳上的致命傷也相對較多,是第二個被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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