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趣讀閣 懸疑推理 九滴水·屍案調查科系列 第五案 白色戀人

《九滴水·屍案調查科系列》 第五案 白色戀人

「難不真有第4個人在場?」我問。

明哥搖搖頭:「氣炸是一瞬間的事,如果是第4個人點的火,那他自己也跑不掉。」

胖磊:「難道是我們不知道的高明手段?」

胖磊的假設,被老賢反駁:「這可是個閉的空間,火源不可能從外界進,而且炸的速度極快,若有第4個人,除非是神仙轉世。」

胖磊:「也就是說,炸發生時,除了3名死者,絕對不可能有第4個人在場?」

老賢不置可否:「理論上是這個樣子。」

胖磊一拍掌:「妥了,可以結案了。反正3個人都不是什麼好人,咱們也不用管他們到底是黑吃黑還是怎麼樣,這些人販毒,被炸死也是自作自。接下來案子毒大隊,齊活!」

明哥表嚴肅:「我覺得本案遠沒有我們想的那麼簡單。接下來我要說的第二個問題,是3個人的著。雖然3個人的都有不同程度的燒毀,但從的殘留還是可以辨識出服種類的。1號男,上穿一件花長袖襯衫,襯黑背心,下是一條破牛仔,腳穿塑料人字拖;2號男穿套藍工裝服,腳穿黑膠鞋;3號男,上西裝襯衫,下西裝,左手戴一塊價值10萬元的浪琴男士手錶,腳穿棕皮鞋。從這3個人的著打扮來看,本不像是自殺該有的模樣。」

「最後是機。艙門的通風口全被擰死,煤氣罐是有人故意拿進休息艙的。從這兩點來看,艙的人似乎已經做好了引的準備,如果不存在第4個人,那這3個人自殺的機是什麼?國賢推斷,這艘船是一個毒品加工點,但我們並沒有在這裡起獲任何毒品,加工好的毒品去哪裡了?是人都惜命,如果這3個人連命都能豁出去,這背後到底藏了多大的?這個又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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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還很樂觀的我們,被明哥的一番話說得啞口無言。

「這起案件一定要引起足夠的重視。」明哥接著說,「有三件事要去辦。首先,聯繫毒大隊,看看他們是否掌握這艘船的況。其次,組織分縣局技室的所有技員,以平方厘米為單位,分離船上的所有炸殘留。最後,等國賢安排妥當,我們一起去殯儀館,對3進行法醫解剖。」

下午2點,被送到了殯儀館西南側的解剖中心,當3名死者被平放在解剖床上時,明哥又發現了一個至關重要的疑點。

「3個人的致命傷均為炸引起的顱腔出,其中1號和3號的口、鼻、眼以及面部完全撕裂,基本無法辨別長相;2號男除口、鼻完全撕裂外,面部其他部位相對完整。這麼看來,炸是在1號和3號面前發生的,2號距離稍遠一些。令我到奇怪的是,3個人的袖子外側都沒有到任何炸的影響,這有些說不通。」

明哥話音一落,我立刻翻開了3個人的袖,結果和他說的一樣,3個人的袖口很乾凈,乾淨得甚至連火星都沒有迸濺到。這個發現,讓整個案發生巨大的轉變。為何這麼說?這還要從人的應激反應說起。

當我們突然到有害刺激時,的下丘腦會釋放出腎上腺皮質激素,腎上腺皮質激素濃度增加時,糖皮質激素也會大量分泌,在多種激素的刺激下,人會產生相應的反應。如尖、奔跑、反抗等;而當我們面臨無法逆轉的危險時,我們的大腦會在一瞬間發出指令,做出雙手保護頭部的作,這也是一種本能反應。

化石油氣遇明火會瞬間炸,假如炸時3個人有應激反應,那炸產生的火焰,最先灼燒的必定會是3個人的袖外側,而案件並沒有出現這種況。也就是說,在炸發生時,3個人連應激反應都已喪失。再結合3個人面部炸毀如此嚴重的況,我們可以得出一個結論:炸時,3個人並非於意識清醒的狀態。如果是這樣,問題又接踵而來,3名死者都沒有意識,室的明火又是誰點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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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剖室都是這行的「老司機」,很多事不需要說,大家都心知肚明,從所有人嚴肅的表看,本案已開始偏離軌道,往不好的方向發展。

法醫解剖依照程序進行,明哥將死者的去,開始觀察表。

「3炸傷外,無明顯外傷。表無明顯斑,炸傷口有大量跡粘連,僵剛剛形,大小便尚未失眼角混濁度不高。種種現象證明,炸發生時,3人還有生命征;確切地說,他們是被炸死的。」

我說道:「被炸死,卻沒有應激反應,那只有一種可能,炸時3個人於昏迷狀態。」

明哥看向老賢:「死者的胃要重點化驗。」

老賢:「明白。」

明哥繼續分析:「1號,35歲左右,穿花襯衫牛仔,手掌指節老繭較厚,他應該在船上負責掌舵;2號,40歲上下,穿全棉工裝服,老繭集中在指尖,常做手工活兒,他負責加工毒品的可能很大;3號,45歲左右,著講究,3個人中他的年紀最大,應該是3個人的頭領。咦,這個是……」

明哥從老賢手中接過放大鏡,對準了2號右眼的位置,在凸鏡的幫助下,死者右眼框的一圈紅腫變得相當明顯。「如果是眼眶外側還好理解,眼眶側為什麼會出現紅腫?」

「哦,這個我可能知道一點兒。」老賢說,「我們在船艙發現了高分子研磨機,這種機主要的用途就是研磨玻璃末,但研磨出來的末並非都能使用,有時需要人工篩選出大小不符合的玻璃碎片,很多毒品加工者都會用一種眼戴式放大鏡,這種放大鏡寶石商人用得較多,長時間佩戴,會造眼眶紅腫。」

明哥突然眼前一亮:「眼戴式放大鏡?現場有沒有發現這種東西?」

老賢搖搖頭:「這個東西很小,不容易被發現。」

「現在就打電話給負責分離證的技員,讓他們在現場一定要仔細搜索可能是眼戴式放大鏡的碎片。」

在分縣局法醫的幫助下,解剖很快結束,老賢也在第一時間將死者的胃送到了檢驗室。

為了確定案件質,我們臨時開了一次小會,葉茜應邀參加。

葉茜:「冷主任,毒大隊那邊已經聯繫過了,他們並不掌握這艘船的況,現在3名死者份不詳。」

明哥:「干著販毒勾當的人,絕對不會那麼輕易暴自己,刑警隊沒調查出線索也在意料之中。法醫解剖除了確定死因、死者大致年齡等基本信息外,暫時沒有頭緒。焦磊,你那邊呢?」

「沒況。」

「小龍和國賢,你們兩個誰先來?」

「我先來吧。」我自告勇,「炸船上的證還沒有分離完全,我暫時只把3支手槍做了檢驗。通過槍分離,3支手槍為同一品牌,全重0.85公斤,槍寬30毫米,槍高128.5毫米,口徑7.62毫米,彈匣容量8發,有效程50米,彈頭初始速度每秒420米至440米,最大速每分鐘30發;這些數據和國產的54式手槍基本吻合,原先我還猜測這些是不是軍用手槍,但仔細觀察槍支部構造后我發現,3支手槍極有可能是黑市上最暢銷的『HL大黑星』。」

葉茜:「『HL大黑星』?那是什麼槍?」

在我們這些人中,葉茜算是個用槍高手,就連都沒聽說過,想必其他人肯定也是一頭霧水。因為槍彈是痕跡檢驗研究的一個重要領域,所以我對槍械的理論知識一點兒都不陌生。我解釋道:「國有一個十分有名的槍械黑市,位於HL縣,那裡被槍販子稱為『黑槍三角區』。相傳民國時期,青海軍閥馬步芳的軍械師全是HL人,新中國立后這些軍械師被遣散回家,他們便把造槍手藝傳承給下一代,所以HL很多人都會造槍。那個地方的造槍高手,只需要一有膛線的鋼管,就能造出殺傷力巨大的仿54式手槍。因為技藝湛,『HL造』在槍械黑市也算是一個品牌。54式手槍在有效的穿力極強,在黑市上需求量很大。有了穩定的銷售渠道,久而久之,HL的一些造槍高手便把製作仿54式當了主業。」

「我們國家生產的77式手槍和54式手槍的槍柄上均印有黑五角星,77式手槍個頭小,被槍販子稱為『黑星手槍』或『小黑星』,54式個頭稍大,又被稱為『大黑星』。」

「『HL大黑星』除了做工湛外,其槍和槍柄沒有任何標記,但為了區分,造槍者會在槍支的套筒打上4個數字,是HL縣的行政區號。」

葉茜問:「既然知道了槍支來源,是否能查到線索?」

「『HL大黑星』在市面上極為常見,我們發現的這3支槍,槍膛磨損程度不一,說明每把槍使用時限不同,我懷疑這3支槍可能不止經過一個人的手。」

葉茜:「多次轉賣?」

「不排除這種可能。」

見我已經合上筆記本,明哥看向老賢:「國賢,你收尾。」

老賢面凝重:「我這邊主要是胃的檢驗。經分離,3名死者胃食糜消化不明顯,炸發生前,三人剛進食過。」

「分離胃,得出食材種類有:鹵牛、鹵豬耳、烤五花、烤魚、烤腰子等。除此之外,3人吃飯時均飲用了白酒,中酒濃度每百毫升小於80毫克,並非於醉酒狀態。」

胖磊問:「沒有醉酒?又沒有應激反應,這是怎麼回事?」

老賢拿出一份報告,不不慢地解釋:「3人在炸前絕對於深度昏迷狀態。因為我在食糜中檢出了三唑侖的分。它是一種強烈的麻醉藥品,口服后可以迅速使人昏迷暈倒,見效迅速,藥效比普通安定強45到100倍。0.75毫克的三唑侖,能讓人在10分鐘快速昏迷,昏迷時間可達四至六個小時。藥品易溶於水及各種飲料,也可伴隨酒類共同服用。經分析,3名死者服用的三唑侖溶於白酒之中,其濃度足可以讓3個人昏迷24小時以上。」

「老賢,照你這麼說,炸發生時,3個人一直昏睡在沙發上?那火是誰點的?」胖磊問。

明哥:「有一種況可以解釋。我剛才聯繫了分局技室的胡主任,他在炸殘留中找到了一個金屬圓筒,直徑3厘米,雖然圓筒中的玻璃鏡片被炸碎,但從它的外觀基本可以認定,它就是國賢所說的眼戴式放大鏡。」

「我們看2號死者的著裝,他穿棉質工裝服,顯然,吃飯時他還沒有來得及換服,眼戴式放大鏡作為他隨攜帶的品,在吃飯時被放置在茶幾上也解釋得通。

「胡候提供的報案材料寫得很清楚,炸發生在早上8點左右,那個時候太已經升起,雲汐市上空有充足的照。」

「眼戴式放大鏡的中間區域有一塊小的凸鏡。而凸鏡有聚的作用,當外界的,經凸鏡聚,很容易點燃茶幾上的品,如此一來便可引化石油氣。」

「還能這樣?」葉茜驚呼。

胖磊一拍桌子:「這3個人作惡多端,看來老天都要收了他們!」

「死者檢出了三唑侖,他們不會傻到自己給自己下藥,也就是說,本案還有第4個人?」我抓住了重點。

明哥:「對,而且這個人的主要目的就是要置3個人於死地。」

我有些疑:「既然嫌疑人的機是殺人,那他的作案方式怎麼會這麼匪夷所思?」

「其實也不難理解。」老賢解釋道,「由於新聞的誤導,絕大多數人都認為化石油氣和煤氣是一回事,我猜測,嫌疑人主觀目的是先將3個人迷暈,再用化石油氣將他們毒殺,誰知化石油氣沒起作用,反而是意外發生的炸將幾人置於死地。」

案件定后,命案現場勘查機制重新啟,整艘炸船的取證和檢驗工作持續了4天。為了查清死者的份和犯罪行為,明哥將3個人的頭部割下,經理后,送往刑警學院進行顱骨復原。

所有線索在6天以後彙集,本案第一次正式的案件頭會由明哥主持召開。

明哥:「葉茜,死者的份調查得怎麼樣?」

「基本查清楚了。」葉茜拿出幾份問話筆錄,「我們將顱骨復原出的照片毒大隊,經知者辨認,這3個人為拜把兄弟,大名不詳,只知道綽號。1號死者,綽號『煙桿』,在3個人中排行老小。2號死者,綽號『大聖』,他是一個制毒行家。3號死者綽號『道北』,是3個人的老大。他們三個在雲汐市專門供應『吸貨』,也就是烤制的海因。毒大隊那邊早就把3個人列為頭號追查對象,但無奈的是,這3個人在販毒圈中,只有數被抓的大毒梟才見過幾面,其他的馬仔只是聽過他們的外號。據說『大聖』的制毒手藝極高,他們的貨在圈裡很好賣,幾乎是供不應求。毒大隊也曾查實過一些線索,想順藤瓜,但這幫人做事滴水不,很難繼續跟進。就連毒大隊也沒想到,這幫人能把制毒工廠建在泗水河上。」

明哥:「他們的毒品上線查到了沒有?」

「正在查。」

「他們是如何進行毒品易的?有沒有專門帶貨的馬仔?」

「也在查。」

「別的況還有沒有?」

「暫時就這麼多。」

明哥接著說:「法醫和視頻均沒有新的線索,本案後續的檢驗工作均是由小龍和國賢完,你們兩個誰先說?」

老賢:「先讓小龍說一下痕跡檢驗的況。」

我沒有推辭,翻開了筆記本,說:「船屋損毀嚴重,好在炸威力並不大,底層船艙保存完好。排除干擾鞋印,我在船艙中找到了一串可疑足跡,鞋底花紋為格塊狀,鞋長42碼,男士運鞋,從鞋底制模的款式看,這雙鞋的價格在200元以上。地面鞋印凌,艙的鐵皮櫃門上均留有男指紋。船艙是一個小型制毒工廠,但我們並沒有找到任何毒品,所以我有理由懷疑,嫌疑人在作案后可能將毒品洗劫一空。」

葉茜:「難道他的作案機是侵財?」

「不排除這個可能。」我繼續說,「船艙勘查結束,接著便是船屋。為了復原船隻,我特意找來了泗水河上的改船行家。據電路走向,基本勾畫出了船屋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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